本標準適用于硅藻土隔熱制品,硅藻土隔熱制品主要用作隔熱層。
1 分類、形狀及尺寸
1.1 制品按體積密度分為GG—0.7a、GG—0.7b、GG—0.6、GG—0.5a、GG—0.5b、GG—0.4六種牌號。
1.2 制品的形狀尺寸應符合GB 2992—82 《通用耐火磚形狀尺寸》和表1的規(guī)定,也可按需方圖紙制造。
1.3磚的分型
1.3.1 標型
TZ-3標型(230mmX114mmX65mm)
1.3.2 普型、異型、特型
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并體積在規(guī)定范圍內,即分別為普型、異型、特型。
1.3.2.1 普型
不多于四個量尺,外形尺寸比例不大于1:4,不帶凹角(包括圓弧狀凹角,下同)、溝槽、圓弧和孔眼,體積在1400~2000cm³。
1.3.2.2 異型
外形尺寸比例不大于1:5,不多于一個溝槽,不帶凹角和孔眼,弧狀塊最大弦不大于150mm,體積在1400~2500cm³。
1.3.2.3 特型
外形尺寸比例不大于1:6,不多于兩個溝槽,一個凹角,一個孔眼,弧狀塊最大弦長不大于160mm,體積在1400~3000cm³。
1.3.3尺寸大于300mm,體積小于1400cm³和大于3000cm³,或超出特型條件的制品,其技術條件由供需雙方協(xié)議確定。
2 技術要求
2.1 制品的物理指標應符合表2規(guī)定。
2.2 制品的導熱系數(shù)由供方定期按平板法或其他方法進行檢驗,并在質量證書中注明,僅供參考。
2.3制品的尺寸允許偏差及外形應符合表3的規(guī)定。
2 試驗方法
3.1 體積密度的檢驗按GB 2998—82《定型隔熱耐火制品體積密度和真氣孔率試驗方法》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3.2 常溫耐壓強度的檢驗按 GB 3997.2—83《定形隔熱耐火制品常溫耐壓強度試驗方法》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3.3 重燒線變化的檢驗按GB 3997.1—83 《定形隔熱耐火制品重燒線變化試驗方法》的規(guī)定進行
3.4 制品的外形及尺寸的檢查按 YB 845—75 《耐火制品外形、尺寸、斷面的檢查方法》的規(guī)定進行。制品的缺角、缺棱的檢查按2.4條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3 檢驗規(guī)則
4.1 編批
制品經(jīng)檢選后編批,每批數(shù)量不大于20m³。
4.2 取樣
按照每批垛數(shù)、排數(shù)和外觀的實際情況取樣,務求間隔均勻,照顧全面。尺寸、外形的檢查每批取10塊磚。經(jīng)尺寸和外形檢查合格后取物理檢驗試樣,試樣數(shù)量按表5的規(guī)定。
4.3 驗收
4.3.1 外形和尺寸的檢查,試塊中允許有一塊不合格,如超過一塊時,允許翻垛重選,復驗一次有不合格項目時,則可從同一批制品中再任意取雙倍數(shù)量的試樣,進行該不合格項目的復驗。復驗結果,即使有一項不合格,則整批作為不合格。
2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和質量證明書
5.1 標 志
A 廠名 b 產(chǎn)品名稱和牌號 c 產(chǎn)品規(guī)格和重量
5.2 包裝 制品用箱或托盤包裝、捆緊,防止松動破損。